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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犬类管制的一些感想

京巴全明星 2019-09-24 03:14发布于行业


 夏之交的6月份是北京最好的节气,也是养犬人心焦的日子,每年这时候,北京市公安局即将对不符合养犬规定的犬只进行集中运动式的查处工作,我想对此谈谈自己的想法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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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现行的养犬规定已经与现实生活远远脱节

     现行养犬规定是2003年起制定实施的,第十条规定:在重点管理区,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身高限制在35公分以下。这在当时的社会情况下,是合理可行的。首先大型犬品种在国内较少,大部分人养的都是京巴狗和串。人均住房面积也相对较小,很多人都住在宿舍、或筒子楼里,上述规定可以满足大部分人的需求。时隔14年,北京市早已成为国际大都市,人民的生活环境有了大幅度改善,饲养的犬种也大大增加,随处可见温顺的大型犬,原有的规章已不适应现在的社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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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限养不应与体型挂钩

     犬只限养不应与体型挂钩,应参照国际惯例制定。随着大型犬慢慢进入中国市场,经过饲养发现它们虽然体型巨大,但是性格温顺,经过训练不仅可以担任导盲犬,甚至还可以承担狗医生的角色,帮助治疗孤独症等疾病。身高的限制实在不能理解意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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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限定一户一只的要求不合理

    以前居住面积和环境相对较差,不适合一户养过多犬只,如今居民的居住情况大大改善,今后不应该根据一户一只来限定犬只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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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应制定政策鼓励个人对伴侣动物进行救助

    众生平等,应对救助人提供优惠的犬证办理费用,防疫、畜牧部门应提供免费的狂犬疫苗和绝育手术,以降低流浪犬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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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开放犬证办理

      公安机关办理犬证的目的,是为了便于管理犬只的情况。通过上犬证注射芯片,防止犬遗失,或者对人员造成伤害后,犬主人逃避责任。办理犬证后对犬主人能够起到很好的约束作用,要让犬主人明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性。现在的限养,使得大量犬只无法办证,丢失后找不到主人,伤人后也找不到责任人,最后受伤害的不但是动物,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06

公示每年的养犬管理费的收支情况

      每年的犬只管理费应该是一个很大的数目。公开透明,并且把经费真正用在管理上,犬主就会有更大的交费积极性。例如,提供免费的芯片注射、免费的狂犬疫苗,还应包括最基本的犬只伤人第三人保险(现在有的区县已经实施)。一旦出现问题,就可以避免养犬人遗弃犬只,对被伤害对象也可以提供最基本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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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对犬只缴费标准应当细化

      提倡领养代替购买,对从动物保护机构领养的流浪犬应该比购买的品种犬少缴管理费。对已经连续交费10年以上的老龄犬只,应免交管理费。通过细化合理的标准,让养犬管理更加人性化,鼓励主人对爱宠善始善终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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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处罚方式

     针对犬只扰民情况,可采取举报者提供视频的方式,对养犬人进行罚款的处罚。而不是随随便便就没收犬只。这不是普通的货物或家产,这是朝夕陪伴的生命,是很多人家庭的一员。管理和执法应当更加换位思考,更加以人为本,更加有利于社区团结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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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是礼仪之邦,首都更是首善之区,她的影响力不可小觑,应以北京精神为依托,关爱生命,尊重生命!让全世界看到北京正在不断地自我完善,成为全国犬只管理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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