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养狗的人很多,大型犬不少,小型犬战力强的也不少,如果发生标题所述的事情,应该怎么办呢?
根据题目,我们来分析一下:
一、 若当事人明确没有主动挑衅、逗的行为的前提下,宠物狗追人(说明狗没有栓牵引绳,狗主人负有一定的责任),但并没有咬人。同时狗主人未对狗做出任何约束的情况下弄伤狗, 是不负主要责任的,同时无需负担医疗费用。如果狗伤重或死亡,可以与狗主协商承担一定的费用。但我个人是不赞成的,遛狗(特别是大型犬)不栓绳的出了意外狗主人本身就有主要责任,被吓的人还要赔钱有点说不过去,但法律是这么规定的,宠物狗属于狗主私有财产,损害他人财产是要赔偿的。至于精神损失费,法律是不支持的。
假如该犬是大型犬,你能证明自己没有主动挑衅,同时能够证明狗有追咬的行为(举证很重要),在你的“身体健康权”和“他人财产权”两个利益相冲突的情况下,你在不得已的情况采取进攻的方式打死了宠物狗,虽然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但是由于你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身体健康权,所以法律上认定为合法,即构成紧急避险 ,当事人不负任何责任,同时还可以向狗主人索偿。
二、 若当事人先对宠物狗有过挑衅、逗弄的行为,促使宠物狗追咬你,在此基础下你因防卫弄伤或弄死宠物犬,你就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虽然狗主人同样有看护不全的责任,但你的行为造成此次事件的因素更多。所以要根据狗的受伤程度赔偿狗主相应的费用。
三、若当事狗体型小,不足以对人造成伤害,那么不管当事人是否有挑衅的行为,造成了狗的伤亡,责任由狗主人和当事人一人一半,费用分摊亦是如此。
我觉得最重要的还是遛狗要栓绳,戴嘴套,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地方遛狗。几千年来,狗都是我们忠诚的帮手、伴侣,是人让他们担上了骂名,错在人,不在狗。狗本身健康的话一般是不会疯狂追咬人的,主人如果有好好约束狗狗,对他人安全负责、对狗狗负责,社会上反对养狗的呼声不会那么高。
作为人,该反思的是我们,而不是把所有过错都推给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