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下午,宾阳县宣传部发布正式通报,公布日前网络热议的“猎杀豹猫”事件调查结果。通报称,照片中的猫科动物经调查证实为广西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豹猫,怀抱豹猫的男子黄某为违法猎捕者。目前,涉案男子黄某、黄某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被拘10天。对此,网友觉得处罚太轻,小编只想说:骚年,no zuo no die !
最新进展:猎杀豹猫男子被行拘10天
经查明,今年10月份某天晚上,黄某带着自家养的斗狗到附近甘蔗地寻找猎物,后在其家附近的草堆旁捕获一只豹猫。次日零时许,黄某叫来本村朋友黄某某到家里吃夜宵,期间黄某抱着被斗狗咬死的豹猫供黄某某拍照。之后,黄某和黄某某将这只豹猫拿到县城街上以470元的价格卖掉。
黄某承认,他知道豹猫属于野生保护动物,之前他和弟弟在接受媒体采访和县森林公安局调查时,均谎称自己在照片中抱的是家猫,是因为害怕受到法律的惩处。
根据相关规定,黄某与黄某某因违法出售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被没收违法所得470元,并各处罚款1000元;黄某与其弟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分别被行政拘留10天和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