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不文明养犬的这些行为,将处以罚款!

拉布拉多 2019-09-26 13:02发布于行业

夏季天气炎热,狗狗烦躁不安,易出现异常且变得极具攻击性。对犬只伤人事件,除按城管法规处理外,城管部门还将及时通知公安部门介入。无证养犬、违规饲养烈性犬也是城市养犬乱象之一,给市民生活带来诸多困扰。作为在深圳生活的公民,快来了解这些法规,做一个文明养犬人。


  01 遛狗不牵绳

  未对犬只实行拴养或者圈养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02 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

  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不及时清理粪便,将会罚款5000元。

  03 无证养犬

  未经登记擅自养犬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登记,每只处以500元罚款;逾期未补办登记的,每只处以2000元罚款,并可没收犬只。

  04 非法饲养烈性犬

  深圳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将严查烈性犬,并将2019年7月底前设为烈性犬登记警示器。饲养烈性犬的由区主管部门处以5000元罚款,并没收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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